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能
我部主要履行的公共職能包括:
1.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有關方針、政策;研究落實統一戰線的理論和方針、政策,向市委反映統一戰線情況,提出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
2.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3.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落實與完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與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牽頭組織聯絡和調研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報市委有關會議精神;支持、幫助市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市各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4.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同做好黨外后備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同做好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黨外干部的培訓工作。
5.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議,聯系并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6.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系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協調港澳統戰工作。
7.調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8.協助有關部門聯系宗教團體及其代表人物,聯系少數民族代表人物,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協調關系,提出政策建議,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工作。
9.負責全市統戰干部的理論、業務培訓及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培訓工作。
10.指導鎮、區黨委統戰工作,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
11.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單位的主要職能內設五個科室。
各科室主要職能分別是:
辦公室
負責部內外的聯系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調查、掌握統戰工作動態,收集和編撰統戰信息,編輯內部刊物;組織、協調重要的調研、宣傳活動;負責統戰理論、方針、政策的宣傳和統戰干部的培訓工作;負責部機關黨務、工、青、婦、政工人事、紀檢、文秘、檔案、保密、外事、會務、財務、接待、車輛管理等工作。
黨政科
負責聯系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貫徹執行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并提出意見,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后備隊伍建設;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選拔、培養、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聯系各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其思想動態,提出有關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
經濟科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調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見與建議;聯系市工商聯工作,反映意見和建議;聯系、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并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聯系港澳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智力支邊扶貧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民族宗教科
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系宗教團體及其代表人物,推動宗教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群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依法管理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制止宗教方面的非法活動,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負責管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指導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和聯誼活動,開展宗教政策的對外宣傳;督促、檢查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實;負責實施《城市民族工作條例》,處理有關民族事務問題。
聯絡科
開展港澳臺統戰工作,依托港澳臺同鄉社團廣泛團結、聯系港澳臺鄉親,進一步加強港澳臺統戰工作,發展壯大具有廣泛包容性的愛國愛港、愛國愛澳力量,為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服務;開展海外統戰工作,廣泛聯系、團結海外鄉親和華僑華人,促進反獨促統工作,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培養壯大愛國愛鄉新生骨干力量,加緊港澳臺海外中青年一代及專業人士的物色和培養,為同鄉社團培養接班人,實現薪火相傳;加強粵港澳合作,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發揮港澳臺海外鄉親聯系廣泛的優勢,為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獻智出力。
(二)人員構成情況
我部編制數22名,其中:行政編制19名,原編內后勤服務人員3名。其他市領導等不占編人員1名。
截至2014年12月,在職人員20名,其中行政編制17名,原編內后勤服務人員3名、其他市領導等不占編人員1名(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梁麗嫻)。離退休14名。
(三)2014年度主要發展計劃及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的理念,推動統戰工作更好地服務科學發展和實現自身科學發展,切實增強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2.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政治協商規程(試行)》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促進我市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
3.加強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積極探索做好新形勢下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保證我市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知情參政的政治權利,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和水平。
4.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統戰工作會議精神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港澳臺、海外統戰工作,發展壯大具有廣泛包容性的愛國愛港、愛國愛澳力量,為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服務,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順利實施,推動祖國和平統一作出貢獻。
5.進一步加強新的社會階層統戰工作,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加強和改善對工商聯工作的領導,探索工作新領域;發揮工商聯(總商會)和行業協會商會在促進政府職能轉變中的作用;進一步優化工商聯發展環境,大力支持工商聯履行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充分發揮工商聯在全市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中的促進作用;繼續堅持將商會會長、行業協會商會會長培訓納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積極開展對商會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專職人員的職業培訓,將商會人才納入全市人才管理范疇,營造有利于商會人才成長的環境。
6.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見,加強民族宗教工作的宣傳,促進民族團結,推動社會各界人士和諧相處、共謀發展。
7.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推動統戰宣傳和信息工作邁上新臺階。
8.加強統戰部門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統戰干部隊伍素質。加強統一戰線三支干部隊伍建設,為開創統戰工作新局面提供組織保證。
二、收入決算說明
2014年收入決算989.77元,均為財政撥款收入。
三、支出決算說明
2014年支出決算989.77萬元,均為財政撥款支出。
2014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605.36萬元,占61%,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90.1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1.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4.1萬元。項目支出決算384.41萬元,占39%,主要支出項目有港澳鄉親活動經費;開展臺灣、海外專項工作經費;開展香港、澳門專項工作經費;民主黨派、市知識界人士聯誼會負責人兼職工作補助、民主黨派工作經費、市知識界人士聯誼會研討調研經費、統戰工作專項經費、協調工商聯及黨外人士專項經費、中山海外聯誼會換屆大會、中山市民主黨派志編撰經費。
四、“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共95.8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59.47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62個、81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境外參觀考察14.9萬元,主要用于出訪澳洲、新西蘭經費7.3萬元;出訪美國、加拿大經費4.3萬元;出訪臺灣1.3萬元;赴新加坡參加懇親活動2萬元。(2)開展專項工作44.57萬元,主要用于赴香港、澳門開展專項工作。2014年因公出國(境)費比2013年增加10萬元,原因在于2014年我部赴海外出訪和港澳專項工作任務更為繁重。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86萬元,用于車輛運行維護,公務車保有量1輛,全年運行維護費支出3.86萬元。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比2013年增加0.86萬元,原因在于2013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經費結余的0.86萬元結轉至2014年使用。
3.公務接待費支出32.5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接待。2014年公務接待費比2013年減少27.22萬元,主要原因在于2014年接待情況有所變化。2014年我部公務接待共68批次,接待人員合計850人。
附件:1、2014年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2014年收入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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