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協委員、民進中山市委委員趙小芬代表民進中山市委會發言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打贏打好水污染防治這場沒有退路的攻堅戰,把改善提升水環境這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基礎性、長遠性工作擺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更加緊迫的位置,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務實作風全速推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民進中山市委會經過深入調研,發現仍存在相關法規制度需要修訂、涉水管理部門職責有待厘清、排水行為和設施管護有待規范、監督執法力度有待加強等問題。為實現從源頭上管控水體污染,規范排水行為,建立健全治水管水長效機制,提出以下建議:
一、完善法律法規,依法加強排水管理
在充分評估2017年制定的《中山市排水管理辦法》實施情況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完善排水管理領域頂層設計,加快出臺《中山市排水管理條例》,推動排水管理上升到地方性立法層面,依法加強城市排水管理,實現“工程治水”和“管理治水”雙管齊下,使我市排水管理步入規范化法制化管理軌道,切實提高排水管理能力。
二、進一步加強統籌,明確相關部門職責
上一輪機構改革后,市直屬單位及各鎮街職能調整變動較大、較為頻繁,導致上下對接不夠順暢,政策規定與實際操作不相對應。建議市直部門按照實際操作調整其職責規定,建立“大水務”管理格局;建議鎮街參照珠海做法,明確由屬地排水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的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級部門的監督、指導。
三、進一步規范排水權管理
建議參照深圳做法,細化排水戶定義,明確重點排水戶及一般排水戶。監督重點排水戶須嚴格按照排水許可制度,出現不達標排放或者錯接混接情況的,加強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限期退出;對于以生活污水為主的一般排水戶,實行備案制,簡化排水許可手續。堅持以“水量論英雄”,將企業的產值、稅收與排污權“水量”指標掛鉤,對于優質排水戶可給予一定獎勵和指標傾斜,提高全民參與積極性。
四、建立健全工業廢水集中處理體系
結合工業廢水排放基礎數據調查成果,進一步研究明確全市工業廢水處理設施需求規模,優化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使其滿足生活污水處理需要,并科學合理地消納部分工業污水,協同解決好企業污水排放問題。此外,建議參照廣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做法,結合“工改”,在園區內規劃建設專門的工業廢水處理設施,或將產生工業廢水的工藝環節放到共性產業園處理,促使有排污需求的工業企業入園入區,確保企業產生的廢水“排得出、接得進”。
五、加強宣傳,明確排水違法責任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細化排水違法行為與違法責任條款,強化強制性或懲罰性措施,便于主管部門日常工作中對排水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職,形成對排水戶依法排水的有效約束。
六、建立排水管理常態化執法機制
企業環評階段,審批部門要對工業廢水排放嚴格把關,從源頭上約束企業履行排水責任,盡力優化生產工藝,提高廢水回用率,確保預處理達標后才能外排。針對違法排污執法,建立信息通報和巡查執法常態化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公安機關及時介入對涉嫌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提高打擊震懾力。建立健全排水管理體制、排水違法行為處罰機制,增強排水管理政策法規的可操作性和嚴肅性,切實改變排水管理“重建輕管”的局面,為我市打贏打好水污染攻堅戰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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